164州政府担保高级管理类
164类——州政府担保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类(STATE/TERRITORY SPONSORED SENIOR
EXECUTIVE)
基本要求:
1.由澳洲的州政府提供担保
2.拥有成功的经商管理经验
3.在过去的4年中的2年,任职企业的最高3位领导职位之一,并直接参与制定企业的方针决策
4.在过去的4年中的2年,企业的年营业额不少于1000万澳币(约5000万人民币)
5.申请人(或与配偶合计)的事业及个人净资产值,需至少达到25万澳元;同时,该资产必须是合法取得,并且可以在申请人取得“164类”签证之后的两年内转移至澳洲。此外,申请人必须另有充分的资产可供定居澳洲之用。
6.通常情况下申请人需未满55周岁。但若申请人所提出之商业计划由州政府核定为对其具有特殊经济效益的情况下,可例外处置。
7.承诺抵澳后,在该州创办企业并参与经营管理
8.申请人或其配偶未参与从事过不为澳洲所接受的商业活动或投资行为。
9.申请人已证明其确有需要居留于澳洲,以便从事或开创所计划的商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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